恶意堵车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0 13:26) 点击:1413 |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所以,如果故意堵车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网友咨询: 恶意堵车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律师解答: 恶意堵车否算寻衅滋事视情况而定。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所以,如果故意堵车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律师解析: 恶意堵车否算寻衅滋事视情况而定。 如果故意堵车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破坏社会秩序的,近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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