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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典金反悔 房东房客起纠纷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2-08 11:56)    点击:597

  收了典金反悔 房东房客起纠纷

  近日,蕉城区一市民与房东议定典房事宜后,交付了“典金”,但到了交房日期,房东却翻脸不认账,双方协商无果发生口角纠纷,随后民警介入调解。

  记者了解到,所谓“典房”,就是“房主”把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钱主”使用,一次性收取一笔钱款,双方议定典房年限,期间不付利息,到期后房东归还钱款,并收回房屋。

  1月9日18时许,蕉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邻居因债务纠纷发生争吵。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某小区内,民警很远便听到一房屋里传来激烈争吵声,许多居民在事发房屋门前围观,民警疏散了围观群众后,发现房内一男子和一中年妇女在激烈争吵,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两人劝开。

  经了解,原来该男子系房东,前些日子该中年妇女与其商议好典房事项后,向其支付一笔“典金”,但当日,到双方商议好交房的日子,该妇女前来收房,并向房东拿钥匙,不料房东却“翻脸不认账”,不但拒绝该妇女入住,还拒绝归还典金。因该妇女此前未与房东签订典房协议,眼见自己吃了哑巴亏,该妇女只能据理力争,双方协商无果,便发生了口角。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民警在现场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调解,最后房东答应将典金归还,双方矛盾才得以化解。对此,民警提示,典房存在一定风险,市民在进行房屋租赁或租典时,一定要签租赁或租典合同,如果是外地居民应及时到房产所辖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保障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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