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无法认定如何进行理赔?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30 20:14) 点击:98 |
某公司将一辆车在所在地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双方在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后来的某一时刻-----驾驶员开着公司投保的车辆在公路侧面与一辆摩托车相刮,造成两车损坏,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案发后,经交警部门现场侦查确认,无法查证事故的事实也无法划分事故责任。同时,某公司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来,摩托车司机的法定继承人一纸诉状把某公司及其驾驶员告上法院,请求某公司及其驾驶员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同年某月某日,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摩托车司机法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xxxxxx 元。之后,该公司一次性赔偿给了摩托车司机的亲属xxxxxx元。 该公司赔偿之后,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只应赔偿一半赔偿责任。该公司不同意,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某公司作为投保车辆车主,对该车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和索赔权益人。依据保险条款中‘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约定,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人比例,因交警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法院在调取案件卷宗后也无法查清事故的基本事实,而且有关责任认定的证据应有该公司负责举证,该公司对此又不能举证,所以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认定,事故双方均负事故同等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给该公司责任险保险金xxxxxx元。据悉,某公司不服判决,已经上诉到该市中院。 【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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